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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
发布时间: 2020 - 04 - 17
点击次数: 435
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民法典之必要与可行* 作者: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本文发表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任何转载或引用请务必注明出处。受字数限制,脚注与参考文献请查看附件。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民法典之必要与可行  内容摘要:在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一审稿353条第3款之前,我国立法中并不存在违约方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冯玉梅案早在2004年便横空出世,并登上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在司法领域开创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随后的审判实践大量援引冯玉梅案确立的个案规则,逐步发展升级为类案规则,并最终促成了《九民纪要》第48条“违约方起诉解除”规范的出现。在这一点上,司法既是先行者,也是先进者。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来自于司法实践,旨在解决商事交易中的合同僵局。合同僵局是非违约方主张继续履行、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诉求冲突导致的必然结果,在实践交易中大量真实存在。如果不妥善解决,必然带来重大效率损失,对双方当事人和社会来说都是一种无谓的消耗。现行法情势变更原则、继续履行排除规则等都有其特定指向,德国法重大事由解除规则并不成功,均无法有效化解合同僵局。因此,民法典起草中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民法典是回应社会现实需要、实现民法典制度创新的良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是合同解除的例外规则,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它不会颠覆合同严守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带来额外的道德风险,也并不违反我国既有法律传统。起草中的民法典写入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关键词:民法典合同编  违约方解除权 违约方解除合同  合同僵局  继续履行排除规则  合同严守  效率价值一、去留之争: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3
点击次数: 1564
周五下午,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法律沙龙在本所一号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沙龙活动由本所执行合伙人武玉辉律师主持,张巍律师主讲,近十余名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 沙龙伊始,武玉辉律师介绍了沙龙活动的意义,鼓励和希望本所律师积极参与。沙龙分四个环节。首先由刚入职本所的实习律师伍勇作自我介绍,简要阐述自己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为以后与其他律师的共同协作打下基础。大家对新同事表示了真挚的欢迎。近年来本所规模的不断扩展,并且吸引了众多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等名牌院校法学硕士、博士前来实习并留用。第二个环节由张巍律师围绕娱乐法领域的游戏侵权纠纷主题作精彩分享。张律师结合自身体会,全面而详细地阐述了其办理此类型案件的经验技巧。同事们听后均表示感触很深,收获很大,并就此展开了热烈讨论。第三个环节是针对本所最近接到的文化娱乐行业疑难案件集中分析探讨。本次共有三位律师提出四个疑难案件,让同事们分析和集中研讨。随着讨论的深入和各种观点的碰撞与交锋,种种死结逐一解开,解决思路也逐渐清晰。同事们普遍感到这种讨论既帮助了他人,也提升了自己。最后一个环节是武玉辉律师对本所年底各项事务安排指示环节。武律师为各位年轻律师在近阶段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点评,并提出展望。与此同时,武律师将律所工作进行了更细致的分工和安排,充分保障本所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沙龙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同事们意犹未尽,期待以后有更多的沙龙活动。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9 - 01 - 07
点击次数: 2503
导言江苏卫视回应“跨年晚会跳台”,表示系酷喵影视插屏广告;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二审胜诉获赔189万;因疑似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多款常用APP被中国互联网协会点名。更多娱乐法律政策动态,敬请阅读本期周报。一、本周聚焦江苏卫视回应“跨年晚会跳台”:系酷喵插屏广告推广针对日前网友反映的在观看其他卫视跨年晚会时,突然出现江苏卫视跨年演唱会广告并被强制跳台一事,江苏卫视跨年演唱会和酷喵影视于1月1日通过官方微博称,这是插屏广告推广行为。酷喵影视表示,“我们为引导智能电视用户通过CIBN酷喵影视客户端收看江苏卫视2019跨年演唱会,提升该独家内容的网络播放量,进行了一次插屏广告的推广,让用户误以为产生了跳端行为,对于此问题导致的用户困扰,我们诚意致歉,也将持续改进用户体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来源:新浪网)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二审获赔189万日前,北京知产法院终审认定“世界之窗浏览器”过滤广告功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判决世界星辉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89万余元。腾讯公司一审诉称, “世界之窗浏览器”软件设置有广告过滤功能,用户使用该功能后可以有效过滤“腾讯视频”网站在播放影片时的片头广告和暂停广告。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过滤功能与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且经分析,广告过滤功能有损于社会总福利。故被诉行为显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来源:澎湃新闻)因疑似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多款常用APP被中国互联网协会点名日前,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专家评议会,讨论了手机APP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评议结果显示,QQ音乐等18款APP疑似存在过度收集“短信”、“通讯录”、“位置”、“录音”等用户敏感信息,万能看等9款APP疑似存在未经用户同意就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其中QQ音乐、酷我音乐、网易新闻、书旗小说、携程旅...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6
点击次数: 1947
10月19日下午,国家电影智库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专题系列沙龙之“中国影视法治四十年:历史逻辑与使命未来”在北京电影学院举行。本期沙龙由北京电影学院国家电影智库、北京电影学院“未来影像”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主办。出席会议的嘉宾有:赵化勇(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央电视台原台长)明振江(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理事长)韩晓黎(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会长)侯光明(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国家电影智库理事长)黄治(国家电影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平(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易继明(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会长)刘正山(国家电影智库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刘毅(北京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所所长、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玉辉(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副会长)与会嘉宾围绕“中国影视法治建设的历史”、“中国影视法治的经典案例和关键事件”、“中国影视法治的困境和难题”、“中国影视法治化的未来道路”等主题,从不同领域和维度发表了见解。发言既有对中国影视法治从无到有的艰难历程的回顾,也有对当下热门的版权保护、取消票补等热门话题思考和建议。沙龙现场,国家电影智库和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还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赠书仪式。作为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副会长,本所主任武玉辉律师代表学会向国家电影智库、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捐赠了由学会组织编著的《影视娱乐法律法规汇编》。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国家电影智库理事长侯光明教授作为代表接受赠书,并对学会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 - 10 - 11
点击次数: 4288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分享、传播作品的途径越来越多,艺术家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正与日益增多,而艺术家在采取法律途径维权、解决纠纷方面,依旧面临很多困境。为此,由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主办,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人民艺术家’法律权益保护专题座谈会于2018年10月9日下午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众多法学专家及业内资深人士参加了本次座谈会,旨在为艺术家法律权益保护提供新的思路和途径。学会特别邀请到我国著名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86版《西游记》孙悟空的扮演者章金莱(六小龄童)先生参与本次座谈。本所主任武玉辉律师(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副会长)、刘毅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秘书长)、田川律师(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副秘书长)以及本所学术顾问刘承韪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美研究所所长、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常务副会长)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文化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媒体参与本会。特邀嘉宾章金莱老师作为杰出华人艺术家和“德艺双馨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其艺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遭遇到很多著作权和人格权等方面的侵权损害,干扰到自己的艺术创作和日常生活,但在维权方面却存在着诸多困境,这些也是当下艺术家们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因此特别期望法律专家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解决之道。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章老师的发言各抒己见,开诚布公地展开学术讨论,并初步达成以下几点共识:艺人形象是一种智力成果,具有商业价值;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更是社会的稀缺资源,法律应当鼓励那些坚守、坚持的优秀艺术家,保护艺术家本人的法律权益,提高整个影视娱乐行业的法律水平;艺术家面临各式复杂多样的侵权,单凭个人力量维权成本极高,因此可效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专门的维权基金会,保护艺人群体的权益。会上,专家学者还就如何保护艺术家...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 - 09 - 10
点击次数: 1302
娱乐业是当代中国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的新兴产业,娱乐法学则是以娱乐产业为研究和服务对象的新生法学。在娱乐法学研究的起步阶段,对娱乐法律法规进行汇编整理,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娱乐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娱乐产业的法治建设,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武玉辉娱乐法律师团队与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强强联合,组织科研团队共同编辑整理了《娱乐法律法规汇编》。本书主编:武玉辉,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武玉辉娱乐法律师团队创始人。刘承韪,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刘毅,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访问学者。其他整理人员:张恩龙: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巍: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理事,北京市里仁律师事所合伙人、律师李梦佳: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张星: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理事,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会员,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理事,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黄寅: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监事,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纪越: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会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书分为上、下两册,分为电影法、广播电视法、音乐法、现场演出法、网络视听与游戏法等五编,各编内容以各自领域相应主管部门出台的部委规章和规章以下层级的规范性文件为主。本书还附有“文化产业政策文件”“娱乐行业通用法律法规目录”“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目录”“体育法律法规目录”“旅游法律法规目录”五个附件,以方便读者了解国家的文化产业导向和政策,掌握与娱乐行业有关的通用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娱乐行业相近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在编辑整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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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 04 - 17
    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民法典之必要与可行* 作者: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本文发表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任何转载或引用请务必注明出处。受字数限制,脚注与参考文献请查看附件。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民法典之必要与可行  内容摘要:在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一审稿353条第3款之前,我国立法中并不存在违约方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冯玉梅案早在2004年便横空出世,并登上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在司法领域开创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随后的审判实践大量援引冯玉梅案确立的个案规则,逐步发展升级为类案规则,并最终促成了《九民纪要》第48条“违约方起诉解除”规范的出现。在这一点上,司法既是先行者,也是先进者。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来自于司法实践,旨在解决商事交易中的合同僵局。合同僵局是非违约方主张继续履行、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诉求冲突导致的必然结果,在实践交易中大量真实存在。如果不妥善解决,必然带来重大效率损失,对双方当事人和社会来说都是一种无谓的消耗。现行法情势变更原则、继续履行排除规则等都有其特定指向,德国法重大事由解除规则并不成功,均无法有效化解合同僵局。因此,民法典起草中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民法典是回应社会现实需要、实现民法典制度创新的良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是合同解除的例外规则,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它不会颠覆合同严守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带来额外的道德风险,也并不违反我国既有法律传统。起草中的民法典写入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关键词:民法典合同编  违约方解除权 违约方解除合同  合同僵局  继续履行排除规则  合同严守  效率价值一、去留之争: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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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 11 - 23
    周五下午,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法律沙龙在本所一号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沙龙活动由本所执行合伙人武玉辉律师主持,张巍律师主讲,近十余名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 沙龙伊始,武玉辉律师介绍了沙龙活动的意义,鼓励和希望本所律师积极参与。沙龙分四个环节。首先由刚入职本所的实习律师伍勇作自我介绍,简要阐述自己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为以后与其他律师的共同协作打下基础。大家对新同事表示了真挚的欢迎。近年来本所规模的不断扩展,并且吸引了众多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等名牌院校法学硕士、博士前来实习并留用。第二个环节由张巍律师围绕娱乐法领域的游戏侵权纠纷主题作精彩分享。张律师结合自身体会,全面而详细地阐述了其办理此类型案件的经验技巧。同事们听后均表示感触很深,收获很大,并就此展开了热烈讨论。第三个环节是针对本所最近接到的文化娱乐行业疑难案件集中分析探讨。本次共有三位律师提出四个疑难案件,让同事们分析和集中研讨。随着讨论的深入和各种观点的碰撞与交锋,种种死结逐一解开,解决思路也逐渐清晰。同事们普遍感到这种讨论既帮助了他人,也提升了自己。最后一个环节是武玉辉律师对本所年底各项事务安排指示环节。武律师为各位年轻律师在近阶段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点评,并提出展望。与此同时,武律师将律所工作进行了更细致的分工和安排,充分保障本所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沙龙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同事们意犹未尽,期待以后有更多的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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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01 - 07
    导言江苏卫视回应“跨年晚会跳台”,表示系酷喵影视插屏广告;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二审胜诉获赔189万;因疑似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多款常用APP被中国互联网协会点名。更多娱乐法律政策动态,敬请阅读本期周报。一、本周聚焦江苏卫视回应“跨年晚会跳台”:系酷喵插屏广告推广针对日前网友反映的在观看其他卫视跨年晚会时,突然出现江苏卫视跨年演唱会广告并被强制跳台一事,江苏卫视跨年演唱会和酷喵影视于1月1日通过官方微博称,这是插屏广告推广行为。酷喵影视表示,“我们为引导智能电视用户通过CIBN酷喵影视客户端收看江苏卫视2019跨年演唱会,提升该独家内容的网络播放量,进行了一次插屏广告的推广,让用户误以为产生了跳端行为,对于此问题导致的用户困扰,我们诚意致歉,也将持续改进用户体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来源:新浪网)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二审获赔189万日前,北京知产法院终审认定“世界之窗浏览器”过滤广告功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判决世界星辉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89万余元。腾讯公司一审诉称, “世界之窗浏览器”软件设置有广告过滤功能,用户使用该功能后可以有效过滤“腾讯视频”网站在播放影片时的片头广告和暂停广告。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过滤功能与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且经分析,广告过滤功能有损于社会总福利。故被诉行为显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来源:澎湃新闻)因疑似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多款常用APP被中国互联网协会点名日前,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专家评议会,讨论了手机APP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评议结果显示,QQ音乐等18款APP疑似存在过度收集“短信”、“通讯录”、“位置”、“录音”等用户敏感信息,万能看等9款APP疑似存在未经用户同意就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其中QQ音乐、酷我音乐、网易新闻、书旗小说、携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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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 10 - 26
    10月19日下午,国家电影智库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专题系列沙龙之“中国影视法治四十年:历史逻辑与使命未来”在北京电影学院举行。本期沙龙由北京电影学院国家电影智库、北京电影学院“未来影像”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主办。出席会议的嘉宾有:赵化勇(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央电视台原台长)明振江(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理事长)韩晓黎(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会长)侯光明(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国家电影智库理事长)黄治(国家电影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平(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易继明(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会长)刘正山(国家电影智库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刘毅(北京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所所长、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玉辉(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副会长)与会嘉宾围绕“中国影视法治建设的历史”、“中国影视法治的经典案例和关键事件”、“中国影视法治的困境和难题”、“中国影视法治化的未来道路”等主题,从不同领域和维度发表了见解。发言既有对中国影视法治从无到有的艰难历程的回顾,也有对当下热门的版权保护、取消票补等热门话题思考和建议。沙龙现场,国家电影智库和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还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赠书仪式。作为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副会长,本所主任武玉辉律师代表学会向国家电影智库、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捐赠了由学会组织编著的《影视娱乐法律法规汇编》。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国家电影智库理事长侯光明教授作为代表接受赠书,并对学会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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